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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17条”推进“一老一小”健康发展

2022-02-12 18:31:13 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提出四方面17项举措。

记者获悉,《若干措施》科学编制养老和托育专项规划或建设计划,加快养老托育床位改造升级,发展专业照护型养老托育机构。探索在乡镇(街道)及城镇流动人口聚居区设置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托育活动培训场所,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40%。拓宽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渠道,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引导各市州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地、规划、财政、融资、人才培训等支持性“政策包”,鼓励企业提供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包”。

《若干措施》增强了家庭照护能力,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和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试点,为长期照护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全面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指导。优化居家社区服务,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的方式加强服务设施保障,新建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和“四同步”制度,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场地。提升机构服务水平,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托育机构。到2025年底前,有意愿的失能特困及重度残疾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

《若干措施》深化医养(育)结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托育服务有效对接,推动医养(育)健康服务资源在城乡社区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康养教融合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大力发展养老新兴业态,打造以休闲养生、健康养老、生态疗养、健身休闲、中藏医保健、健康食品为主要内容的青海特色养老产业。推动养老托育产品应用发展,支持“一老一小”生活用品、民族品牌创新发展。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产品,简化应用程序使用步骤及操作界面,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支持省内有条件的机构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建设,为照护婴幼儿提供方便。(记者申维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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