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 焦点新闻 >

一年打假800余起获利十几万元 他涉嫌敲诈勒索犯罪

2022-01-04 16:02:23 来源:新黄河

一年打假800余起获利十几万元 18岁职业打假人被立案

职业打假的“罪与罚”,法律界限在哪儿?

近几年,由于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的宣传,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职业打假人”,导致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大量增加。在审理”职业打假人“提起的诉讼案件时,有的法院表示支持,也有些法院不支持这种赔偿,以减少类似案件的受理。不过,类似徐闻县人民法院将原告”职业打假人“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的,在全国实属罕见。陈之强的行为是否涉嫌敲诈勒索?职业打假的刑事边界、法律红线又在哪儿?

“打假不等于‘瞎打’,要遵循正当性、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原则行事。什么是瞎打?就是起诉理由不成立,比如一个非食品类产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索赔,国产产品要求提供进口产品的文件,这就属于瞎打。不过,即使是瞎打,是否构成敲诈勒索也是有争议的。”“中国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认为,从底层逻辑来讲,这涉及打假人是否存在故意行为。如果明知道诉讼理由不成立,利用商家怕麻烦心理,还敲诈对方一笔钱,这就涉嫌敲诈勒索了;如果打假人不太懂业务,并非故意“瞎打”,只有少量这种行为,则不应该被认定敲诈勒索。

陈之强的打假行为是否属于“瞎打”,在网络上颇有争议。有网友翻出他曾提起的两起“打假”案件:一起是他去年8月购买某品牌“避孕套尝鲜专享系列”一件,在起诉书中提及该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法”,另一起是购买的某国产品牌零食,认为产品没有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这两起案子发到网上后,也引发网友和“职业打假人“的群嘲。“我第一年从事打假,那两起案子起诉理由出了点错,因为太忙也没来得及修改,但并非恶意诉讼。”陈之强对此解释说。

近些年,全国各地发生打假人因购假索赔、以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的同类案件时有发生,但绝大多数已经被官方定性为错案。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是国内著名的打假辩护人,其团队曾为400多名打假人辩护,其中389人无罪释放,在打假圈内小有名气。在杜鹏看来,多次购物打假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维权索赔不应构成犯罪。只要“举报或起诉”索赔方式合法,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敲诈勒索。如果产品属于瑕疵问题或者符合相关标准,那么相关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可,不能因为起诉次数多了,就构成犯罪,这个观点显然没有法律依据。此外,打假的目的可能为了获利,但不能因为当事人的目的是为了获利,法院就驳回起诉者的诉讼请求。利益分为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法院保护的是合法利益,否定的是非法利益。制假、售假获取的是非法利益,打假获取的是合法利益,为了获取合法利益,无可厚非。“徐闻县法院对陈之强的类似起诉案件的判决,均是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这种判决本身就值得商榷。通过初步分析,他多次购物打假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维权索赔既没有犯罪事实,也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徐闻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2月16日作出立案决定书,但陈之强表示自己并未收到任何通知,至今也没有警方跟他联系过,他希望警方能尽快给案件作个定性。通过这次自己“涉案”,陈之强也对打假这一行的风险有了全新认识,“如果这次我能安全落地,可能以后都不会干职业打假人了,我可能会考个律师资格证,想从事律师这一行。”

热点推荐

精彩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