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 焦点资讯 >

精彩看点:柔性执法打头阵 刚性执法不缺位

2023-02-27 10:45:07 来源:新乡日报


(资料图)

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柔性执法打头阵 刚性执法不缺位

本报讯 近年来,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依法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理、过错与处罚相当,切实发挥“刚柔并济”应有的效用。

2022年度全区共发现疑似违法线索84起、涉及土地346余亩,共立案4宗。其中,当事人自行拆除、复耕25起,涉及土地面积120余亩。2022年度发现疑似违法线索比上一年度同期下降32.26%,案件办理比上一年度同期下降80.95%,自行整改比上一年度同期下将46.81%。

一是“零容忍”式的刚性执法。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严格依法查处土地案件,对填埋建筑垃圾、非法取土等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件,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从严从重处罚。如新乡县魏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平原示范区师寨镇土地非法取土、挖砂、填埋垃圾案,致使14.378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二是“保护群众权益、减少群众损失”式的柔性执法。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以防范社会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损失为目的,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将人性、理性、柔性融入执法全过程,使“柔性执法”释放“刚性力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于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在7日内主动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可免于或减轻处罚。如辖区村民(甲)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养殖场及辖区村民(乙)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案,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政策讲解后,二人均能配合工作人员积极整改,主动消除土地违法状态。

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从“管制型”执法转向“服务型”执法,以“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在坚决维护用地秩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的权益。 (王亚利)

标签: 柔性执法 刚性执法

热点推荐

精彩放送